作者: 时间:2006-11-07 点击数:
集体户口迁入迁出
一.落户
(一)大中专毕业生到校工作,凭毕业生《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和黑白相片(近照)两张办理落户。
(二) 学生入学凭《录取通知书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和黑白 相片(近照)两张办理落户。
二、迁出
(一) 毕业生迁出:
(1)凭省教委毕业生分配办签发的《报到证》办理迁移;
(2)毕业生未落实单位,户口可迁回原籍。
(二)因升学迁出的,凭《录取通知书》办理。
(三)因工作调动的,凭迁入落户地公安部门出具的《准迁证》迁移。
(四)因退学迁出的,凭学生处通知单迁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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